督导室是在党委领导下,对学院各部门工作的进行检查、监督、评估和指导的机构。通过监督和指导,促进学院各部门提高效率,规范管理,转变作风,保证质量,全面提高学院办学水平。其工作职责是:
1.建立学院含教育教学督导、学生工作督查、机关效能督察、劳动纪律督查的大督导工作机制。
2.围绕学院中心任务,统筹安排,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和完善督导评价制度。通过多级检查与评价,形成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导”提供依据,确保教学质量与监控系统有效运行。
4.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定期编制《督导通报》,给出督导建议和意见。
5. 建立和完善限期整改制度。对重复发生的问题、性质较严重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
6. 坚持严督重导,利用职业教育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认真履行“指导、导向”的参谋职能。
7.开展督导工作研究,学习教育教学和管理理论,总结推广督导工作经验,组织落实督导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督导工作方法和手段。
8.受理对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举报、投诉。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督 导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