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应职院团发[2013]03号
关于开展第五届“十佳应用学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贯彻学院党委“保质量 促发展” 年活动精神,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学生向身边榜样学习,院团委决定开展第五届“十佳应用学子”评选活动。现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3年4月至5月
二、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机构
成立第五届校园“十佳应用学子”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组成:
组 长:胡堪东
成 员:肖祥红 张武宏 宋志良 卢 东 胡孝贵
贺小雄 苏旭霞 张 洪 王知绽 赵 薇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具体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四、评选类型及条件
(一)评选类型
1.“道德标兵”。指思想品德好,在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尊老爱幼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2.“学习标兵”。指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各种奖学金,考取各种证书者;
3.“自立自强标兵”。指在逆境中发愤图强,各方面全面发展取得一定成绩者;
4.“学生干部标兵”。指在学生干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较好成绩者;
5.“学术科技标兵”。指参加各种学术科技活动取得突出成绩者;
6.“文体活动标兵”。指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取得突出成绩者;
7.“青年志愿者标兵”。指在“学雷锋”及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8.“第二课堂活动标兵”。指在学生社团及第二课堂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9.“社会实践标兵”。特指在暑期三下乡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10.“宿舍长标兵”。指带领宿舍同学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成效显著的宿舍长(或大厅厅长)。
(二)评选条件
申报“十佳应用学子”的同学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2)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列年级前茅,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心理素质。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勤于奉献,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4)所在学生宿舍检查评比中无不列级记录。
五、评选方法及程序
1.推报阶段(4月22日前)。各团总支在充分酝酿,广泛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产生推荐候选人名单(每个类型推荐1-2名),并于4月22日前将参评材料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2.初评阶段(4月22日—4月24日)。评选委员会对各团总支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初审,择优确定“十佳应用学子”正式候选人20名(每个类型2名)。
3.公示评选阶段 (4月25日—5月15日)。在校园网及其他宣传阵地上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将适时开展以“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等活动。
按照公众投票20%,网络投票10%,主题演讲20%,评委会投票50%,加权计算候选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前10名的将获得“十佳应用学子”荣誉称号,其他10名候选人授予“十佳应用学子提名奖”荣誉称号。
4.表彰和奖励。由学院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开展“十佳应用学子”事迹报告会等相关宣传活动。
六、有关要求
1.各团总支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评选类型和条件,遵循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对象的考察、审核工作,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确保推荐质量,保证评选活动圆满成功。
2.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发现、挖掘典型,宣传优秀事迹,激励全院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3.各团总支务必于4月22日前将所有材料交学院团委。材料包括:第五届“十佳应用学子”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500字左右事迹简介(事迹主要反映不同评选类别的突出事迹或成绩),有关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2寸彩色标准免冠照(电子版)和第五届“十佳应用学子”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
4. 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监督电话:8326126;评选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联系电话:8326126
联系地址:黄金校区办公楼105室(团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jxyytw@126.com
附件1:第五届“十佳应用学子”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第五届“十佳应用学子”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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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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