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应职院团发〔2013〕04号
关于举办“我的中国梦”第六届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5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我院广大青年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努力,院团委决定举办“我的中国梦”第六届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院团委
协办:各系(部)团总支
二、参赛对象
9778818威尼斯全体在校学生
三、参赛形式
本次大赛分“班级代表队”和“系(部)代表队”两个组别。
1.班级代表队:由在校的一个独立班级的全体学生参加。
2.系(部)代表队:由各系(部)60名学生组成,男女不限。
四、赛程安排
1.选拔赛
各团总支需于5月20日前完成本系(部)内的“班级代表队”选拔赛,并推荐一个独立班级参加学院决赛。同时,各团总支要完成“系(部)代表队”的组队和节目排练工作。原则上没有组织系(部)选拔赛的团总支不得参加学院决赛。
2.决赛
学院团委初定于5月26日(周日)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决赛,决赛按照分组分别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参赛要求
1.参赛歌曲要求紧扣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原则上每首歌曲不超过6分钟;
2. 班级代表队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系部代表队连唱两首歌曲,其中第一首必须为与雷锋有关的歌曲,第二首曲目自选。
3.各参赛队服装、道具、伴奏自备;伴奏可使用mp3格式伴奏带,也可采用乐器伴奏(乐器和人员自备)或无伴奏合唱。
六、其他要求
1.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营造浓厚的氛围,注重活动的广泛参与性,并以此为契机,增强广大同学的集体荣誉感和爱国热情。
2. 各团总支要要认真组织好选拔工作,积极动员组织同学们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练唱,争取做到人人会唱,个个参加,并加强对所选曲目、指挥、声音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
3.各团总需于5月20日前将参赛报名表报送至院团委。
七、评奖办法及奖项设置
1.比赛将邀请有关专家担任决赛评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比赛按照组别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并进行奖励。
附件一:“我的中国梦”第六届大合唱比赛报名表
附件二:“我的中国梦”第六届大合唱比赛推荐曲目
附件三:“我的中国梦:第六届大合唱比赛评分标准
院团委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