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应职院团发〔2015〕4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团学工作总结评比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
2014年度,按照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总体部署,全院各级团学组织围绕“两保一促”的工作方针,团结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在不断完善团组织自身建设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有效地推进了我院共青团工作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院团委决定总结评比、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比阶段
各级团学组织在2015年4月20日前完成对2014年度工作的总结和内部评比工作。
二、评比的组织领导及原则
年度总结评比工作是团组织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院各级团学组织和团员青年要思想上高度重视,主动支持这项工作,真正做到组织有保证,行动抓落实。
(一)整个总结评比工作在院团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院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和各系团总支、学生会负责人组成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系团总支、学生会的总结评比,由院团委组织进行。班级团支部工作的总结评比,由院团委和各学系团总支共同组织进行。
(三)在总结评比工作中,各系团总支、学生会要及时向系领导汇报评比情况,各班级要及时征求辅导员(班主任)意见。
(四)总评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团学工作评先条件全面衡量,推选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体现先进典型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的榜样作用。各团总支、团支部应本着肯定成绩,找出差距的原则,鼓励与鞭策相结合,坚决杜绝团内评先工作的“平均主义”现象。
(五)2014年入校的班级和个人只需总结,不参加本次评比工作。
三、评比的项目及参评范围
(一)集体奖项目
1、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学生会。五四红旗团总支和先进学生会各评选2个,由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在总结2014年度的工作基础上形成系统材料,附上参评奖项申请书一并上报团委。原则上根据2014年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评议细则所评成绩为主要参考指标。
共青团工作单项奖包括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奖、团内思想教育奖、团工作创新奖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奖等,各团总支自行申报。
每个团总支可同时申报参评多个集体奖项。
2、优秀社团。评选3个(社团总数10%)优秀社团,学院各个社团在总结2014年度的工作基础上,形成系统材料,附上参评申请书交社团联合会,由社联统一报团委。
3、五四红旗团支部。按本团总支下属在校团支部数的15%评选。各团支部总结2014年度团的工作,形成系统材料,上报系团总支。各团总支对照评比条件,进行讨论,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由系书记批准后报团委。
(二)个人奖项目
1、优秀共青团干部。院团委直属部门推选10名,各系团总支、团支部共青团干参评,各系团总支推选5名,再加上本团总支下属在校团支部数的15%比例。
2、优秀学生干部。院学生会推选20名、社团联合会推选10名,各系学生会、班委会干部参评,各系学生会推选5名,再加上本团总支下属在校团支部数的15%比例。
3、优秀共青团员。在院团委注册登记的团员均可参评,各系团总支按照注册团员数的5%评选。院团委直属部门推选10名。
4、优秀青年志愿者。系部学生数1000人以内的推选10名,学生数超过1000人的推选15名。院团委直属部门推选10名,院学生会推选10名,社团联合会推选10名。
5、社团工作积极分子。各个社团注册的会员均可参评, 每个社团3名, 社团联合会推选10名
四、评选材料上交时间。
各级团学组织的评先工作应在2015年4月20日前完成,并将总结评比和申报材料上报团委组织部,同时交一份汇总表。
五、总结评比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一年一度的团学总结评比工作,是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建的重要举措,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2、加强宣传,以评促建。要通过总结评比工作,对广大团员青年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典型教育。通过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全院范围内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真正达到评比的目的。
3、总结经验,注重成效。各级团学组织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完善评比机制,把评先评优与共青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附件:1、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条件
(含个人奖项目推选人数分配表)
2、评选先进集体申报表
3、评选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9778818威尼斯委员会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