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78818威尼斯学生干部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其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特制定以下考核条例。
一、考核目标:
1、全体学生干部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自觉地遵守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律观念,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
2、 全体学生干部应该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3、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例会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创新,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
4、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工作和生活中不怕困难,勇挑重担,做新世纪文明大学生的典范。
5、 全体学生干部都应该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争当先进,同时,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为院争光。
二、考核人员
参加考核人员为院学生会09届全体成员。
三、考核委员会成员
考核委员会由团委老师及主席团成员组成。
四、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09年12月—2010年1月
五、考核程序
部长及以上干部考核由团委组织考核,副部长及一下成员由分管的副主席组织考核评定。
1、个人总结:对照个人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对工作业绩进行总结。填写《学生干部工作总结表》及《学生干部考核表》。(见附表)
2、各部部长及副部长对部门委员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以书面形式提交材料参考。
3、各学生干部针对个人工作情况向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自我陈述,自我陈述时间为1-2分钟(考察表达能力)。对副部长的考核可先由本部部长向考核委员会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3、考核委员会根据平时表现及书面材料进行综合考核。
六、考核标准
自评与他评两部分,他评分为部门内评,和团委老师评分,自评作为参考,以他评为主。自评占总分的30%,部门内评占40%,团委老师评分占30%。
自评标准为《学生干部工作总结表》及《学生干部自评表》。
他评包括以下几部分:(一)基本分评分(二)院学生会各部部长对部门成员的评定材料(三)考核委员会根据平时表现的考核评分。
七、 考核办法:
基本分评分实行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形式,具体如下:
(一) 思想素质(满分20分)
1、政治素质(6分)
要求:关心时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通过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工作素质(8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以积极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配合做好学院各项工作。
3、 品德素质(6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具有良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任劳任怨、助人为乐,能够团结同学,谦虚务实、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二) 工作能力(满分40分)
1、 决策能力(8分)
要求:学生干部在组织每一次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能够恰当地处理和应付突发事件,这是学生干部领导素质的主要标志。
2、组织领导能力(8分)
要求: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搞好团结、正确处理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发挥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3、 创新能力(8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勇于创新,制定新的工作思路,出新点子,想新法子,用各种不同的渠道解决工作中的难题,使部门工作特色化,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4、 宣传能力(6分)
要求:学生干部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书面书写)、社会交际及创新能力,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善于运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使自己的工作意图达到明确的理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5、 调研能力(6分)
要求:学生干部能深入到学生中,掌握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学生工作。
6、 考勤(4分)
要求:学生干部严格遵守例会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做到事先请假,不得因为个人事情造成任何工作失误。
(三)学习成绩(满分15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1、在班级名列前5名(包括第5名)记15分
2、在班级第6名至10名记12分
3、在班级第11名至15名记10分
(四)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满分15分)
1、 工作态度(8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有很高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实事求是、敢想敢做、坚持原则、朝气蓬勃。
2、 工作作风(7分)
要求:严格积极,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学生群体中进行调查
研究,具有全面理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五)群众基础(满分10分)
要求:能够团结同学,正确处理干群关系,在学生群体中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
八、 加减分标准:
加减分项目直接对总分进行加减分。
(一)加分:
1、代表团委学生会协助校内外、院系其他部门开展活动者一次加2分;
2、主动为其他部查漏补缺,维护学生干部名誉者加2分;
3、学生干部在各项课外比赛中获奖,国家级加 4分,省级加 3分,院级加2分,系级加1分;
4、学习成绩突出获一等奖学金加 3分,获二等奖学金加 2分,获三等奖学金1分;
5、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一年内会议、集会等集体活动全勤者加5分。
(二)减分
1、 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病、事外),造成失职者减2分;
2、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准备不充分或组织涣散,严重影响工作效果者减2分;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者减5分;
4、不注意形象,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学生干部,团委学生会名誉者减3分;
5、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每门减2分。
九、评估效果
本测评对委员采取末位淘汰制,凡在同一级别测评中的最后一名,将予以劝退处分;
总分不足70分的委员将受到留用察看的处分,凡在自我陈述环节弄虚作假,所陈述不符合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在总分中扣除10分,并予以留用察看处分。
本测评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及格,69以下为不及格。测评中达优秀的部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将有资格参加校内外评优评先,不及格的学生干部将对其进行职位调换,或是自动辞职。
十、本考核办法的解释权归9778818威尼斯团总支、学生会。
十一、本考核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