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赣州市第五届“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团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一批优秀大学生典型,引导和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奉献社会,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作出积极的贡献。共青团赣州市委、江西理工大学团委、赣南师范学院团委、赣南医学院团委、赣州市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第五届赣州市“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活动。
一、 组织机构
为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各主办单位组成的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学少部。
二、 评选范围及条件
全市各大中专院校(含驻市高校)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大专学生。
具体条件为: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2.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列年级前茅,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心理素质。
3.积极参加青年自愿者等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勤于奉献,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4.具备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市级以上“优秀大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等称号获得者;“挑战杯”省、市级以上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等系列活动的获奖者;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事迹突出者;在省、市大学生运动会及其它国内外重大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在逆境中顽强拼博、自立自强、品学兼优者。
三、推荐名额
1.“十佳大学生”:每个学校各推荐1-3名候选人(推荐排序由各学校确定)。
2.“优秀大学生”:学生数在5000人以下的学校推荐不超过10名候选人,5000人以上的学校推荐15名候选人(推荐排序由各学校确定)。
四、评选方法及程序
1.推报阶段(4月10日前)。各单位要在充分讨论酝酿,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综合平衡,好中选优,产生推荐候选人名单,于4月10日前将所有参评材料上报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初评阶段(4月10日—4月15日)。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初审,综合评估,从中择优确定“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人20名。
3.公示阶段 (4月15日—4月22日)。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各学校宣传阵地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将适时开展候选人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并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按照公众投票30%,评委会投票50%,主题演讲比赛20%,加权计算候选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前10名的将获得“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其他候选人授予“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4.表彰奖励(“五四”期间)。由主办单位联合表彰第五届赣州市 “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并拟在 “五四”期间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同时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五、我院各总支具体推报方法
1.各系(部)推荐
各系(部)可推荐2—5名优秀学生作为全市“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其中2名可作为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填写《全市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汇总表》(见附表)(推荐名单由各系部排序)。汇总表必须于4月2日17:00前交院团委(电子稿发jxyytw@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各团总支按照要求指导候选人准备评选材料。
3.学院对“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十佳大学生”和“优秀大学生”的上报候选人。
4. 院团委组织拟上报候选人填写相关表格,制作评选材料各候选人于4月8日17:00前将评选材料(含打印及电子版本材料)报院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团委地址:黄金校区办公楼105室,电子邮箱:jxyytw@126.com)推报材料如下:
A.全市“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需报送:候选人推荐表和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二份,附送电子版)及相关图片(2寸彩色标准免冠照2张,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3张,含电子版);
B.全市“优秀大学生”候选人需报送:候选人推荐表和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二份,附送电子版);
5.院团委汇总全市“十佳(百优)大学生”材料,于4月10日前报团市委学少部。
附1:全市“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汇总表
附2:第五届赣州市 “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9778818威尼斯委员会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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