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深化推进大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学生向身边榜样学习,院团委决定开展第七届“十佳应用学子”评选活动。现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5年5月-6月
二、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机构
成立第七届校园“十佳应用学子”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组成:
组 长:胡堪东
成 员:苏旭霞 张武宏 谢华东 卢 东 陈友福
胡孝贵 赵 薇 贺小雄 张 洪 谢宇飞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具体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四、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2)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列年级前茅,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心理素质。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勤于奉献,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具备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市级以上“优秀大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等称号获得者;省、市级以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活动的获奖者;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省、市及其它国内外重大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在逆境中顽强拼博、自立自强、品学兼优者。
五、评选方法及程序
1.推报阶段(5月29日前)。各团总支在充分酝酿,广泛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产生推荐候选人名单(每系推荐1-5名),并于5月29日前将参评材料报送至团委邮箱。
2.初评阶段(6月1日—6月5日)。评选委员会对各团总支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初审,择优确定“十佳应用学子”正式候选人20名。
3.公示评选阶段 (6月8日—6月12日)。在学院宣传阵地上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及网络微信平台投票,并于6月12日开展“我的中国梦—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演讲比赛。
4.评委会投票阶段(6月15日)。评选委员会将参照候选人材料、演讲成绩等进行投票。
按照群众投票20%,主题演讲活动30%,评委会表决50%,加权计算候选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前10名的将获得“十佳应用学子”荣誉称号,11-20名候选人授予“十佳应用学子提名奖”荣誉称号。
5.表彰和奖励(6月17日)。由学院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开展“十佳应用学子”事迹报告会等相关宣传活动。
六、有关要求
1.各团总支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评选类型和条件,遵循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对象的考察、审核工作,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确保推荐质量,保证评选活动圆满成功。
2.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发现、挖掘典型,宣传优秀事迹,激励全院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3.各团总支务必于5月29日前将所有材料发至院团委邮箱。材料包括:第七届“十佳应用学子”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第七届“十佳应用学子”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
4. 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监督电话:8326126;评选全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附件1:第七届“十佳应用学子”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第七届“十佳应用学子”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9778818威尼斯委员会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