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决定开展江西省大中专院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江西省大中专院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为2012年10月31日之前入校的全省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江西省大中专院校先进班集体、雷锋班级评选范围为全省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评选江西省大中专院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雷锋班和优秀学生会,要坚持个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和具有优良的整体素质,集体充满活力、工作积极、务实高效的标准。
江西省大中专院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是: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必须获得过市厅级以上表彰。
江西省大中专院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是: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必须获得过市厅级以上表彰。
江西省大中专院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是: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必须获得过市厅级以上表彰。
江西省大中专院校雷锋班评选标准是:在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的基础上,要求班委会、团支部健全且发挥了核心作用,主题班日、主题团日活动正常开展;大多数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积极性高,班内同学互帮互学、学习气氛浓厚,有良好的学风和考风。学习成绩不断提高,积极参加学科课外活动;积极开展学雷锋等主题实践活动,并有较为典型的先进事迹。
今年评选我院最后可推荐2名三好学生、2名优秀学生干部和1个先进班集体到全省参评,全省最终表彰差额10%。各团总支要严格依据标准进行评选,推荐候选个人和班级,其中获过省级以上奖励或表彰者优先。
三、评选要求
评选表彰活动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评选表彰具体工作由学院团委负责。江西省大中专院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江西省大中专院校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雷锋班由各班集体在申报先进班集体的基础上自愿申报。已被推荐出的候选人及候选班集体,要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
四、评选过程
1、各团总支严格按照程序,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各一个,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1、2),撰写事迹材料(500字内)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各团总支于11月23日前将推荐材料汇总,交一份至院团委,同时将电子稿发送jxyytw@126.com。
2、学院将召开会议讨论研究,评选出拟推荐参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并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院团委于12月5日前统一汇总材料送团省委参评。
附件1:江西省大中专院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附件2:江西省大中专院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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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
201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