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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飞扬青春”第七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2011-11-09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为了进一步丰富广大同学的校课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气氛,充分展示我院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同学们投身文艺活动的激情,学院团委特举办“飞扬青春”第七届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院团委

二、承办单位:飞扬声乐团 中国移动 赣州海洋文化娱乐公司

三、参赛对象:学院在校大学生

四、内容和形式:

1、参赛曲目要能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丰富的精神生活。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作校园歌曲,对于演唱原唱歌曲的选手将酌情加分。

2、比赛形式为独唱,组合唱(2-5)和乐队均可,有舞伴更加。

3、每位(组)参赛选手准备一首参赛歌曲,歌曲演唱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

4、选手自备伴奏和道具。

五、比赛步骤:

比赛分海选、半决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海选赛阶段:

时间:20111119日8:30开始

地点:黄金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2、半决赛阶段:

时间:20111126日8:30开始

地点:黄金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3、决赛阶段:

时间:待定

地点:黄金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决赛由院团委组织,按照评分标准从入围的选手中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六、报名方法:

各系(部)团总支、社团将节目交于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黄金校区B2栋四楼)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

八、大赛要求:

1、参加决赛选手不得在上报后随意更改比赛项目。

2、以校园原唱歌曲作为参赛曲目的选手在曲目后附“原创”字样。

3、歌曲和表演要健康向上,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九、咨询电话 飞扬声乐团团长:黄欢,15216106726

学院团委 飞扬声乐团

2011年1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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