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丰富广大同学的校课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气氛,充分展示我院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同学们投身文艺活动的激情,学院团委特举办“飞扬青春”第七届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院团委
二、承办单位:飞扬声乐团 中国移动 赣州海洋文化娱乐公司
三、参赛对象:学院在校大学生
四、内容和形式:
1、参赛曲目要能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丰富的精神生活。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作校园歌曲,对于演唱原唱歌曲的选手将酌情加分。
2、比赛形式为独唱,组合唱(2-5)和乐队均可,有舞伴更加。
3、每位(组)参赛选手准备一首参赛歌曲,歌曲演唱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
4、选手自备伴奏和道具。
五、比赛步骤:
比赛分海选、半决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海选赛阶段:
时间:2011年11月19日8:30开始,
地点:黄金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2、半决赛阶段:
时间:2011年11月26日8:30开始
地点:黄金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3、决赛阶段:
时间:待定
地点:黄金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决赛由院团委组织,按照评分标准从入围的选手中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六、报名方法:
各系(部)团总支、社团将节目交于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黄金校区B2栋四楼)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
八、大赛要求:
1、参加决赛选手不得在上报后随意更改比赛项目。
2、以校园原唱歌曲作为参赛曲目的选手在曲目后附“原创”字样。
3、歌曲和表演要健康向上,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九、咨询电话 飞扬声乐团团长:黄欢,15216106726
学院团委 飞扬声乐团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