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通知》精神,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培养一大批信仰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全面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为实现赣州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贡献青春和智慧。共青团赣州市委、江西理工大学团委、赣南师范学院团委、赣南医学院团委、赣州市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全市 “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各主办单位组成的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学少部,由汤齐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全市各大中专院校(含驻市高校)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具体条件为: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2)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列年级前茅,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心理素质。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勤于奉献,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具备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市级以上”优秀大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等称号获得者;“挑战杯”省、市级以上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等系列活动的获奖者;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事迹突出者;在省、市大学生运动会及其它国内外重大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在逆境中顽强拼博、自立自强、品学兼优者。
三、推荐名额
1、“十佳大学生”:每个学校各推荐4名候选人(推荐排序由各学校确定)。
2、“优秀大学生”:学生数在5000人以下的学校推荐不超过10名候选人,5000人以上的学校推荐15名候选人(推荐排序由各学校确定)。
四、评选方法及程序
1、推报阶段(3月22日—4月9日)。各单位要在充分讨论酝酿,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综合平衡,好中选优,产生推荐候选人名单,于4月9日前将所有参评材料上报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初评阶段(4月10日—4月15日)。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初审,综合评估,从中择优确定“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人20名。
3、公示和投票阶段 (4月16日— 4月30日)。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并通过网络、短信等投票方式,开展公众评选投票活动,发动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和社会各界通过投票参加评选。同时,也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投票活动分为公众投票和评委会投票两种方式,公众投票占30%,评委会投票占70%。在综合候选人的事迹以及公众投票的情况下,评委会将对候选人进行最终投票,综合投票得分前10的将获得“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其他候选人授予“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4、表彰奖励(“五四”期间)。由主办单位联合表彰赣州市“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并拟在 “五四”期间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同时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五、具体推报方法
1、各系(部)推荐。各系(部)可推荐2~4名优秀学生作为全市“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其中一名可作为优秀大学生候选人),填写《全市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汇总表》(见附表)(推荐名单由各系部排序)。汇总表必须于4月6日10:00前交院团委(电子稿发huangxitian4041@163.com)
2、各团总支按照要求指导候选人准备评选材料;
3、学院对“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十佳大学生”和“优秀大学生”的上报候选人。
4、院团委组织候选人填写相关表格,制作评选材料。各候选人于4月8日17:00前将评选材料(含打印及电子版本材料)报院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团委地址:黄金校区办公楼一楼,电子邮箱:huangxitian4041@163.com)推报材料如下:
A、全市“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需报送:候选人推荐表和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二份,附送电子版)及相关图片(2寸彩色标准免冠照2张,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3张,含电子版);
B、全市“优秀大学生”候选人需报送:候选人推荐表和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二份,附送电子版);
5、院团委汇总全市“十佳(百优)大学生”材料,于4月9日前报团市委学少部。
附1:《全市“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汇总表》
附2:《全市“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9778818威尼斯委员会
2010年4月1日
全市“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汇总表
系(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班级 |
主要事迹及获奖 |
是否推荐十佳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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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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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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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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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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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打印及电子稿各一份,请于4月6日上午10:00前报送院团委,电子稿发:huangxitian4041@163.com
[点击浏览该文件:全市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