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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级新生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2010-09-17 00:00 团委   团委 

各团总支、新生团支部: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现就办理2010级新生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级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由各系(部)团总支负责办理。各班级团支部负责将本支部团员的团组织关系(团员团籍档案、团员证、团员介绍信等)统一收齐,填报《基层团支部团员登记表》,团员团籍档案由所在系团总支收集一起送交团委组织部。

二、各系(部)团总支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时,要根据新生本人团员证上注明的团组织关系转出记录进行转入工作,经审查无误后,在组织关系转入栏填写“201096日,组织关系转入,由各系(部)团总支统一到团委加盖公章并注册。

三、在接转团组织关系的过程中,各团总支要认真做好新生团籍的复审工作。新生团籍复审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凡有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团员证、证明材料三者之一均视为团员。

2.有团员档案而无团员证的新生团员,确认团员关系,新生团支部组建后由团支部统一登记,交各系(部)团总支汇总后到院团委补办团员证。

3.有团员证而无团员档案的新生团员,确认团员关系,但须由原学校(单位)团组织出具团员档案遗失证明,从新生入学后两个月内交所在系(部)团总支整理后交团委。

4.既无团员证,又无团员档案的新生团员,暂不确认团员关系,由新生原学校(单位)出具团员档案遗失证明,从新生入学后两个月内交所在系团总支,然后由所在系(部)团总支统一登记,在规定时间内到院团委补办团员证。团员档案遗失证明交所在系(部)团总支整理后交团委。

5.既无团员证,又无团员档案、也无团员档案遗失证明的新生团员,不能确认为团员,须重新入团。

各系(部)团总支请于1022日前将《基层团支部团员登记表》和团员团籍档案整理好交院团委。

以上事宜,望各系(部)团总支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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