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和赣州有关文件规定,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内完成。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避免形成人员聚集,赣州市税务局对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将分批分期办理,我校办理时间初定在2020年4月21日至5月15号。办理2019年度个税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步骤如下:
1、个人下载并注册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2、在“个人中心”中录入银行账户信息(一类账户)。
3、使用“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查询确认任职受雇信息以及本人收入纳税明细。
4、观看附件操作视频,按操作视频和APP按提示分步骤选择单位已申报数据完成2019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视频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W4VPG0VGyhUkkKiAwiybg (请在微信中打开链接或者电脑上用360浏览器打开)
如有疑问,可拨学校财务处电话0797-8327936(龙会计),主管税务机关网格员电话(办公室:0797-5160598;办税服务大厅:0797-5160559 )或者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附件:
1、汇算清缴操作视频(发至财务工作QQ群、各部门邮箱)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