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行政机构和各级党员干部、各类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二、协助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室了解和监督学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及学院党委决议、行政决定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行政机构和党政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院务公开、干部的选拔任用、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引进等工作,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四、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反映学院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广大师生员工对学院发展和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有关纪检监察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及时反映与传递群众对院纪委、监察审计室自身建设和执法情况的意见和要求,对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研究和起草有关学院发展规划、工作研讨等方面的工作,接受学院纪委委托的专项调研、听取意见等工作。
七、及时向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室反映、传递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八、根据个人专长和工作岗位等实际情况,接受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室的委托,参与监督工作,对招投标工作、物资与设备采购与验收、工程建设进行监督与检查。
九、办理纪委、监察审计室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9778818威尼斯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