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和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江西省委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八严禁”。
《意见》明确,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禁为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购买、建造住房和配置用车;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用公款进行各种名目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考察、招商、参展、培训、研讨等各种名义游山玩水;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领导干部从事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意见》提出,为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江西将深入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严肃追究责任。对疏于教育、管理、监督,导致领导班子成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江西还将适时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及时调整,并建立健全引咎辞职、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