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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转自江西省教育厅)
2022-02-19 14:39:11 


各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 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 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 46 号,以下简称《规定》),扎实推动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现结合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深入开展《规定》学习宣传活动

1.各高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党委常委会、党委理 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集中专题学习研讨,准确把握《规定》精神,把《规定》实施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高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起来,在师资建设上优先考虑,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保障《规定》各项要求落实落细落小。

2.各高校应组织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规定》,深刻领会《规定》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落实各项任务,夯实各项保障,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3.各高校应将《规定》精神学习宣传作为思政课教师队伍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广泛组织全体思政课教师、思政课建设 管理人员、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等集中学习研讨,全面 把握《规定》精神和主要内容,准确了解《规定》对队伍建设各方面的具体规定,明确思政课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做学《规定》、守《规定》、用《规定》的表率。

二、加强选聘配备

4.建立思政课教师准入制度。落实省教育厅《江西省高校 思政课专职教师任职资格标准(试行)》(见附件),围绕思政课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等方面,结合学 校实际制定思政课专职教师具体任职条件和选聘办法,明确思政课教师任职条件、职业规范、权利义务与职责。新入职教师应参加岗前专项培训,且同时获得《江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江西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方可办理教师资格证,从事思政课教学工作。

5.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 1: 350 的标准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制定思政课教师补充计划,通过引进、转任等方式补齐专职思政课教师缺口,建设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公办高等学校要在编制内配足,且不得挪作他用。对配备不得力的高校进行挂牌督办、重点督办。

6.探索落实胜任思政课教学的党政管理干部转岗为思政课专职教师的机制和办法,推动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参与思政课教学,动员政治素质过硬的相关学科专家转任思政课教师。

7.实行思政课特聘教师、兼职教师制度。统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专家、社科理论界专家、各行业先进模范以及高等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院(系)党政负责人、名家大师和专业课骨干、日常思想政治教育骨干等到学校讲授思政课,建立两院院士、国有企业领导等人士经常性进高校、上思政课讲台的长效机制。

8.完善高水平思政课教师柔性流动和协同机制建设,建立省重点和特色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对口帮扶民办高校、高职高专院校思政课建设机制,采取派驻支援或组建讲师团等形式支持民办高等学校配备思政课教师。

三、加强培养培训

9.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落实“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部署,鼓励思政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应逐步按需增加招生培养指标,选拔高素质人才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和教育教学。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党员发展力度,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10.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把思政课教师作为学校干部队伍重要来源,学校党政管理干部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

11.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立思政课教师培训研修基地、思政课教师研学基地,研究制定思政课教师培养培训规划,保证思政课专职教师每 3 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定期开展集中培训、教学研讨、集体备课,定期组织思政课教 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优质教学资源征集活动,创造条件支持思政课教师开展跟岗学习、实践锻炼、考察调研,持续推动思政课教师专业能力提升。

 四、加强考核评价

12.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科学设置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岗位,按教师比例核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各类岗位占比,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不得挪作他用。

13.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单设标准。结合实际分类设置教学研究型、教学型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教学方面设置基本任务要求,要将教学效果作为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根本标准,同时要重视考查科研成果。制定符合思政课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标准,将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任务要求、教学实效、科研成果、为本专科生上思政课等作为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将至少一年兼任辅导员、班主任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作为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必要条件,不得将国外期刊论文发表情况和出国访学留学情况作为必要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指导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生社团 1 年以上且履职情况较好的思政课教师。思政课教师在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实行“一票否决”。

14.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单独评审。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包含学校党委有关负责同志、思政课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委员会应有同比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家。

15.建立完善思政课教师教学考核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管理办法,细化思政课教师教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期考核要求,探索实施思政课教师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退出机制,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或理论素养、教学水平达不到标准的教师,不得继续担任思政课教师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导师。

16.完善思政课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认定制度。推行科研成果代表作制度,细化思政课教师科研成果认定办法,将思政课教师撰写的专著、论文、教学参考资料、调查报告、教书育人经验总结、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或学校制定的重点报刊目录上发表的理论文章等纳入学术成果范围、教学和科研成果形式等方面提出要求。

五、加强保障管理

17.加强组织机构保障。高校应设置独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思政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每门课程都应当建立相应的教学科研组织,并可以根据需要配备管理人员。缺少合适人选的高等学校可以采取兼职等办法,从相关单位聘任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 为思政课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创造便利条件,配备满足教学科研需要的办公空间、硬件设备和图书资料。

18.健全激励机制。大力培养、推荐、表彰思政课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在校级模范教师、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等评选推选中向思政课教师倾斜,在推荐省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时适当向思政课教师倾斜。加大对思政课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研究项目以及教学成果奖的资助力度。举办哲学社会科学类或人文社会科学类期刊的高校,应指导期刊编辑部设立思政课研究栏目,支持思政课教师开展教学研究。

19.加强经费保障。切实提高专职思政课教师待遇,设立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本科高校每生每年不低于 40 元、专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 30 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思政课教师的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支持力度。采取设立奖励基金等方式支持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以各种方式定期对优秀思政课教师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生给予奖励。

附件:江西省高校思政课专职教师任职资格标准(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思政课专职教师任职资格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要求

思想政治表现

政治素养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政治信仰、恪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铸魂育人,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敢于同各类错误思潮作斗争,努力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

2.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规定的职责义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自觉做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典范,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实际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文件、重大会议、重大政策等精神,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思想政治表现

政治素养

4.思政课专职教师原则上是中共党员,非中共党员思政课教师应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中共党员教师应严格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按规定参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积极参与校内外党员教育。

师德师风

政治素养

5.坚持把讲好思政课作为首要岗位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投入真情实感,对思政课教育教学有执着追求。

6.有家国情怀、传道情怀、仁爱情怀,把对家国的爱、对教育的爱、对学生的爱融为一体,心中始终装着学生,深受学生喜爱,引导学生立德成人、立志成长,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7.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堂堂正正的人格,自觉主动修身修为,对自己要求严格,善于用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用真理的力量感召学生、以深厚的理论功底赢得学生,具有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学风,无学术不端、教学违纪现象,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行为规范。

业务素质

上岗要求

8.思想政治、品德学风、心理健康测评等综合考察合格。

9.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新入职教师须参加由省级岗前专项培训,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且通过所在教研室(课程组)听评课,试讲合格方可承担思政课教学任务。转岗担任思政课教师的人员应系统参加马克思主义理论培训。

10.原则上应至少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相近学科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或所从事研究方向必须与拟担任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相同或相近,有明确的二级学科归属和研究方向。

11.熟练掌握思政课教育教学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熟悉思政课各门课程内容及课程间的相互联系,能够胜任至少两门以上思政课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够熟练并运用现代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网络辅助教学。

12.服从学校及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统一管理,认真履行聘任合同中明确思政课教师义务与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教材、教学参考用书等选用规定,未经学校党委批准不擅自选用。

教学素养

13.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自觉遵守党中央、教育部党组、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等关于课堂教学纪律的有关规定,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

业务素质

教学素养

14.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按思政课教学的内容要求,组织学生开展课堂和实践教学活动,牢牢掌握课堂的主导权和话语权,自觉弘扬主旋律、积极传递正能量。

15.能以讲好用好国家统编教材为基础,认真参加教材使用培训和集体备课,深入研究教材内容,吃准吃透教材基本精神,认真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重点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内容,全面把握教材重点、难点,认真做好教材转化工作,编写好教案,切实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积极推动红色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16.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善于运用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善于运用矛盾分析方法抓住关键、抓住重点、阐明规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学会正确的思维方法,观察认识当代世界、当代中国的立场观点、方法。

17.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安排,以学生获得感为评价导向,以“有虚有实、有棱有角、有情有义、有滋有味、有己有人”为根本标准,自觉接受学校或上级部门教学督导、听课督查、评教等结果,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每3年至少有1次学生评教结果为优。

业务素质

理论学习

18.自觉拓宽知识视野、国家视野、历史视野,不断夯实自身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广泛涉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知识,认真研究中华文明史、世界社会主义史、中国共产党奋斗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改革开放实践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善于利用国内外的事实案例素材,引导学生全面客观认识当代中国、看待外部世界,在比较中释疑解惑、在批判鉴别中明辨是非、在纵横比较中明理笃行。

培训实践

19.服从集体备课、在职培训、教学研讨、实践锻炼、校外挂职等工作安排,每3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每年不少于1周的社会实践调查或每3年到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等开展实践锻炼不少于1个月,并向所在高校提交一份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实践锻炼总结。

科学研究

20.遵守学校科研考核管理制度要求,具有较好的思政课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水平。

21.坚持以思政课教学为核心的科研导向,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内涵开展科研,深入研究思政课教学方法和教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八个统一”实现路径,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实效性。

业务素质

科学研究

22.能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基本观点,熟练掌握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准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社会现象。能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其所属二级学科开展科研,从整体上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科学体系,深入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原创性研究,加强贯穿于党的创新理论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及时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研究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新的重大课题。

管理服务

23.具备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或志愿服务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且能较好履行政治把关、理论学习、业务指导、联系服务等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专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工作能力,或具备参与指导师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按学校有关规定参加相关工作。

24.具备理论宣传教育能力。能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积极主动参加各级各类宣讲团,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讲。

                                      审核人:曾纪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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