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17〕21号)和《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赣市才发〔2019〕2号)的通知,人事处于2022年5月和2022年10月分两次下发了《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退税申报的通知》。
人事处收到通知后,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退税的申报工作,2022年上半年共申报提交了11人的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退税申报材料,2022年下半年共申报提交了21人的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退税申报材料,2022年总共完成了32人的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退税的申报。
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不仅落实了赣州市的创新人才政策,也充分保障了我校教职工的利益,为我校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提供了更多的优惠政策。人事处将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工作,确保赣州市的创新人才政策惠及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
(审核:曾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