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考核认定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赣人字[2008]155号)文件精神,我院将于2012年5月15日前完成2012年度上半年的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工作,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2年5月15日前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材料交院组织人事处审核认定,认定材料组织请按《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执行。
(http://hrss.jiangxi.gov.cn/Content/show.php?id=14562)请各部门通知相关人员及时申报。
(要求:不可改变表格模式,用16K纸正反打印)
注:赣人字[2008]155号文件和考核认定表,请登陆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查阅下载。
院组织人事处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