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19:30,建筑工程学院在五栋二楼圆形教室进行了2016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第三讲》——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该课程由肖斌老师进行讲解。参加本次课程的有建筑工程学院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建联合会全体成员。
首先,肖斌老师对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的发展史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各个时期入党誓词有所不同,但归根到底,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接着,肖斌老师对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讲解。党员享有的权利是党员参与或从事党内某种事项或者活动的行为权利,是党内民主的具体表现,也是每个大学生党员更好地发挥作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义务方面,我们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努力掌握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带头执行党的现行各项政策;自觉遵守纪律,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最后,肖斌老师建议入党积极分子带头做好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也相信入党积极分子一定能够严于律己,把正能量传递给更多的人。
(刘世权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