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9778818威尼斯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赣应职院党办发(2021)61号〕、关于印发《加强项目绩效管理与预算执行的试行办法》的通知〔赣应职院办发(2020)62号〕以及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业务培训会”精神,结合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要求,对预算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5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类的预算由项目使用部门提供询价报告或造价咨询报告。
二、50万元及其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以及工程类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由审计处负责并出具评审报告。
三、工程类400万元以上以及与工程类有关的设备类如中央空调、电梯等200万元以上的,需到江西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算评审,该工作由审计处负责。
四、送审部门需提供审核资料(见附件),送审部门负责人需签字或盖章。
五、预算评审工作要求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